最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该程序旨在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该程序包括多个环节,如资格审核、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通过该程序,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选拔出优秀的干部提供有力保障。该程序还强调了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真正为人民服务,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本文目录导读: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确保党和国家机关高效运行、人才辈出的关键环节,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制度的完善,最新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坚持党的领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程序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民主化,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动议阶段
动议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起点,通常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1、初步建议: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2、个人推荐: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汇报完善: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4、严格把关: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如档案、廉政问题等。
5、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在动议阶段,有一个比较特殊的产生动议人选的方式,即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这通常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 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
- 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
民主推荐阶段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环节,通过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种方式,确保推荐结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1、推荐会议:本级党委主持召开推荐会议,考察组说明换届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2、综合分析: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3、推荐方式: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一般是参照上述程序进行;但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4、沟通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地区或者单位领导班子范围内进行沟通。
确定考察对象阶段
确定考察对象是将民主推荐结果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的过程。
1、考察对象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2、酝酿人选: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3、公示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考察对象数量: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时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阶段
组织考察是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严格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
2、考察方式:考察一般分三个程序:推荐、测评及谈话,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
3、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
4、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 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 有跑官、拉票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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