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军人优抚优待条例全面升级军人保障体系,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军人抚恤优待基本原则,健全体制机制,增加抚恤优待措施,优化抚恤优待程序。亮点包括明确优抚对象范围、增强荣誉激励、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旨在提升军人及其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
本文目录导读:
新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强化军人尊崇与保障
随着国家对军人群体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国务院、中央军委于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确保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新《条例》共六章六十四条,涵盖了军人抚恤优待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优待措施及程序优化等多个方面,全面升级了军人保障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基本原则
新《条例》在总则部分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立法依据,强调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原则贯穿整个条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条例》明确了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关爱与服务结合的基本原则,分类保障,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抚恤优待制度城乡统筹,健全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相适应。
健全体制机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新《条例》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全面优化,明确了抚恤优待对象范围和抚恤优待内容,优抚对象包括军人、服现役和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人家属及退役军人,使条例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确、对象范围更加清晰,条例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军队有关部门的抚恤优待工作职责,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确保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适度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增加抚恤优待措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新《条例》在抚恤优待措施上进行了多项创新,旨在提升军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构建精神与物质并重的荣誉激励制度体系,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主动了解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充分利用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等开展帮扶援助,加大对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
优化抚恤优待程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了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新《条例》对抚恤优待程序进行了优化,明确了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规定军人被评定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由军队相关单位向其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送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单位按规定发放抚恤金,细化了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增加了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情形,确保残疾军人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抚恤待遇。
新《条例》还参照相关政策规定,扩充完善了医疗、交通、参观游览、教育、住房、集中供养等优待内容,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还首次增加了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军人去世后发放丧葬补助的规定,以及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申请入住光荣院、优抚医院享受优先优惠待遇等条款,进一步提升了军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是党和国家对军人群体关爱与尊崇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该条例的正式施行,军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军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我们期待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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